雨水收集利用工程規范有哪些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?
1:規劃和設計階(jie)段文件應包括雨(yu)水(shui)控制及利(li)用(yong)內容。雨(yu)水(shui)控制及利(li)用(yong)設施應與項目主(zhu)體同(tong)時規劃設計、同時施(shi)工、同時使用(yong)。
2:雨水(shui)入(ru)滲不(bu)應(ying)引(yin)起地質災害及損害建筑物。下列場所不(bu)得采用雨水(shui)入(ru)滲系統:
可(ke)能造成坍塌(ta)、滑坡災害的(de)場所(suo);
對居住環境及自然環境造成危害(hai)的場(chang)所(suo);
自重(zhong)濕陷性黃(huang)土、膨脹土(tu)和(he)高含鹽土(tu)等(deng)特殊土(tu)壤地質場所。
3:屋面雨水收集系統應獨立(li)設置,嚴(yan)禁與建筑生活污水、廢(fei)水排水連接。嚴(yan)禁在民用(yong)建筑室內設置敞開式檢查(cha)口或檢查(cha)井(jing)。
4:雨(yu)水(shui)供水(shui)管道應(ying)與生活飲用水(shui)管道分開設置(zhi),嚴禁(jin)回用雨(yu)水(shui)進入生活飲用水(shui)給水(shui)系統。
5:當采用生活(huo)飲(yin)用水(shui)補(bu)水(shui)時,應(ying)采取防止生活(huo)飲(yin)用水(shui)被污染的措施(shi),并符合下列規(gui)定:
清水池內的自來水補水管出水口應高于清水池內溢流水位,其間距不得小于2.5倍補水管徑,且不應小于150mm;
向蓄(xu)水(shui)池補水(shui)時,補水(shui)管口(kou)應設(she)在(zai)池外(wai),且應高于(yu)室外(wai)地面;
6:雨水供水管道上不得裝設取水龍頭,并(bing)應采取下列防止誤接、誤用、誤飲的措施:
雨水供(gong)水管外壁應(ying)按設計規(gui)定涂色或標(biao)識;
當(dang)設有取水口(kou)時(shi),應設鎖具或專(zhuan)門(men)開啟(qi)工具;
水(shui)池、閥門、水表、給水栓、取水口均應用明顯的“雨水”標(biao)識。
7:嚴禁向雨水(shui)收集口傾倒(dao)垃圾和生活污(wu)水(shui)、廢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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